联系我们
电话:0555-2494820
地址:马鞍山市解放路35号
传真:0555-2472897
邮箱:masjt@hotmail.com
友情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安徽省交通厅
安徽公路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交通局
  交通常识
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常识 > 文章内容 

车辆驶出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项
作 者:  发布时间:2008-11-04 13:15:38  点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车辆驶出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项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若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向前行驶,直到下个出口才能驶离。 

  从高速公路进入普通公路时,要迅速采取普通公路的驾驶方法,按相应的规定驾驶。

  高速与安全并不相悖,只有充分注重行驶的安全性,才能真正享受高速公路带给我们的便捷。

(21) 高速公路雨天行车八项注意

 一、发动汽车之前,驾驶员应该保证视线良好,雨天的倒车镜容易沾水使驾驶员视线模糊,一定要擦干倒车镜,以便行驶中能够清楚地观察到后方车辆运动情况,并做出快速反应。

  二、发车前应及时对车辆制动作出检测,以防车辆制动系统因进水而失灵造成事故。

  三、通过水洼要降低车速,以免飞溅的水花打在玻璃上,模糊驾驶员视线。对高速公路上的积水不要急踩刹车避让,注意保持车辆运动方向不发生大的改变。

  四、注意高速公路前方标志,对施工路段提前减速慢行。雨天视线不好,在施工路段不要轻易超车或占用其他车道。

  五、对超车变换车道的情况,应通过倒车镜、后视镜观察,看清前后车辆距离,打开转向灯快速超车。

  六、雨天应在出发前检查车辆电路,对裸露电线及时处理,避免电路在高速行驶状态下发生短路,防止抛锚在高速路上。

  七、在高速路上,雨天应该通过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给其他车辆示意,用灯光信号告之两车的距离。

  八、紧急停车应该选择视线比较好的位置,不要选择在桥附近,桥上容易起雾,视线较差。而停车应打开应急灯并且在车附近摆放三角标志,有条件的应准备雨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最佳分辨率 管理登录
 
安徽省马鞍山市交通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5-2494820 技术支持:金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