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能, 市交通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 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文秘、公务、接待、督查、档案、信息、信访、 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议案、 政协提案;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贯彻执行财务、 会汁规章制度, 管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组织、 宣传扣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选拔、考核;负责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局系统的共青团。
(三)基建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编制、指导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工程项目的预审、计划巾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 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监督、 协调项目实施;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负责防汛抗早、抢险救灾中运力的组织调配以及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法规科
组织起草、制订我市交通规章草案、行业政策; 负责市交通行政执法、执沾监督、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培训、 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客货运输市场、出租车、汽车维修市场、 汽车驾驶培训、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的行业管理,组织、 指导全市水、陆客货运输市场调查工作。
(五)综合科
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经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系统内生产安全、运输安全管理上作; 负责督促、指导交通企业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科技信息和招商引资工作。
另设纪委、工会、团委、机关党支部等部门。